吉林省信達交通招標有限公司受吉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對吉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氣相色譜串聯質譜聯用儀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吉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氣相色譜串聯質譜聯用儀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jlxd-2017-zc-233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徐經理
項目聯系電話:18584326317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吉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普陽街1301號
聯系方式:王先生 0431-87607045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吉林省信達交通招標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徐經理 18584326317
代理機構地址: 長春市人民大街8683號財富領域16層1607室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guī)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jlxd-2017-zc-233
吉林省信達交通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吉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簡稱為采購人)委托,就其吉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氣相色譜串聯質譜聯用儀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項目適用政府采購法的相關政策,現邀請合格投標人就下列貨物和服務提交密封投標。
吉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氣相色譜串聯質譜聯用儀采購項目
貨物名稱:氣相色譜串聯質譜聯用儀。
單位及數量:一臺。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三個月內。
項目預算金額:115萬人民幣。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用途及簡要技術要求:設備用途:檢測。
簡要技術說明:詳細的技術參數詳見招標文件第九章用戶需求書“2.技術規(guī)格”。
- 本項目適用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政策。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1)財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51號、財政部、發(fā)展改革委發(fā)布的《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4]185號、《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調整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等,詳見招標文件。
- 項目審批情況:本項目已獲得主管部門審批,資金已落實。
- 招標文件售價、文件發(fā)售時間、地點:
- 文件售價:人民幣500元。若郵寄,需另加50元人民幣。標書款概不退還。采購代理機構將不對郵寄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延誤或丟失負責。
- 發(fā)售時間:2017年7月22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16:00(節(jié)假日除外)。
- 洽購招標文件地址:
長春市人民大街8683號財富領域16層1607室吉林省信達交通招標有限公司。
*五、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 投標人需是在中國注冊的企業(yè)法人及其他組織,代理商或者經銷商需提供制造廠商的授權書;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貨物和專業(yè)技術能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證明材料
- 提供今年近三個月內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 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財務狀況報告(企業(yè)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 若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則提供成立起至今的企業(yè)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
- 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連續(xù)六個月的企業(yè)繳稅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 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三個月的被授權人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聯合體承包。
-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 供應商投標須取得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主要設備的唯一專項授權書,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產品設備,在同一項目中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參加同一項目投標。
-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開標活動,并現場核驗身份,整個項目進行過程中不得更換授權人。
- 洽購招標文件時需要提供法人授權書原件及下述原件及蓋章的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依法繳納稅收的記錄、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記錄、近三年(2014-2016)財務審計報告、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被授權人身份證。資格審查(僅限于購買采購文件)合格后方可購買采購文件,詳細評審結果以評標委員會的評審結果為準。
-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和地點:2017年8月11日下午13:30(北京時間),長春市人民大街8683號財富領域16層1601室會議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 投標保證金:貳萬元。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附有已繳納投標保證金憑據復印件。
- 開標時間:2017年8月11日下午13:30(北京時間)
- 開標地點:長春市人民大街8683號財富領域16層1601室會議室。屆時歡迎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 招標公告發(fā)布的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招標網》
- 采購人信息:
名 稱:吉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地 址:吉林省長春市普陽街1301號
聯系人姓名:王先生
電 話:0431-87607045
十三、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吉林省信達交通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長春市人民大街8683號財富領域16層1607室
聯系人姓名:徐經理
電 話:18584326317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詳見正文
三、招標文件的發(fā)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115.0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7年07月22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8日 16:00(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長春市人民大街8683號財富領域16層1607室
招標文件售價:¥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現場購買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08月11日 13:30
五、開標時間:2017年08月11日 13:30
六、開標地點:
長春市人民大街8683號財富領域16層1601室
七、其它補充事宜
無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 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1)財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51號、財政部、發(fā)展改革委發(fā)布的《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4]185號、《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調整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等,詳見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