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
治理工作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
意 見 的 函
豫建函〔2011〕224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轉發〈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省依法治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豫發〔2011〕8號)要求,結合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實際,省廳組織起草了《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個五年規劃》(征求意見稿)。請認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并于9月7日前反饋省廳法規處。
聯系人:鄭育哲 孫培永
電 話:68080823
郵 箱:745009147@qq.com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省住房城鄉
建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
(征求意見稿)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中發〔2011〕6號)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轉發〈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省依法治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豫發〔2011〕8號)要求,結合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要求,圍繞我省住房城鄉建設“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和中原經濟區建設,堅持“四個重在”實踐要領,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深入推進依法治理,努力促進法治文化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推動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科學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主要目標:立足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深入宣傳法律知識、特別是有關住房城鄉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扎實推進依法治理進程。通過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進一步在全系統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環境,促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全系統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進一步提高,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提高,全系統法治化管理水平明顯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逐步提升。
工作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中原經濟區建設,圍繞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找準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點和結合點,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在工作中宣傳,在服務中宣傳,釋疑解惑,化解矛盾,維護好、實現好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堅持分類指導,注重實效。堅持“三具兩基一抓手”的工作方法,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實施分類指導,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有重點、有步驟、有秩序地推進工作。
——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以及各方面對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的新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不斷拓展工作領域,完善工作機制,改進方式方法,把制度機制建設和創新貫穿于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各個環節,從制度、體制和機制上保障工作有效開展。
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一)深入學習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住房城鄉建設專業法律法規
1.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權威和法律效力。大力學習宣傳憲法關于國體、政體、基本經濟體制、公民基本權利義務、國家生活的基本原則等內容,使全系統干部職工全面深刻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切實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國家安全統一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牢固樹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觀念,樹立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觀念,樹立權力與義務相統一的觀念,在全系統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大力學習宣傳物權保護、侵權責任、合同、擔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增強建筑和房地產市場主體的守法意識,促進市場主體誠實守信、公平競爭、依法經營。進一步加強《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以及《立法法》等規范政府行為法律法規的學習,使全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觀念,強化責任意識,切實轉變管理職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2.深入學習宣傳城鄉規劃管理法律法規。大力學習宣傳《城鄉規劃法》、《河南省實施〈城鄉規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規劃意識、法律意識,營造重視規劃、遵守規劃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在推動城鎮化進程中的統籌協調和綜合調控作用,促進中原經濟區建設健康發展。深入學習宣傳《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風景名勝資源。進一步學習宣傳村鎮規劃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城鄉協調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3.深入學習宣傳住房保障、公積金管理和房地產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大力學習宣傳《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物業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增強全社會保護群眾合法權益意識,統籌兼顧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和群眾個人的利益,努力把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結合起來,引導公民依法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依法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進一步學習宣傳《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推動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有序發展。
4.深入學習宣傳規范建筑市場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學習宣傳《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建筑市場主體執行建筑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增強建設工程質量意識和安全生產意識,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進一步學習宣傳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有形建筑市場的運行,促進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進一步學習宣傳《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落實節約資源責任,促進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
5.深入學習宣傳城市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大力學習宣傳《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維護燃氣經營者和用戶的合法權益,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加強燃氣管理,保障燃氣供應,促進燃氣事業健康發展。進一步學習宣傳園林綠化、市容環衛、市政設施、公用事業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加強群眾對城市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的了解,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切實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6.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反腐倡廉、保密等法制宣傳教育。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本部門黨員干部特別是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認真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牢固樹立并自覺踐行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的黨的領導理念,切實提高黨員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法治意識。要以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為重點,加強《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保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的宣傳教育,要結合發生在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情,開展警示教育,用身邊的人、身邊的事教育各級黨員干部加強黨性修養,提高遵守保密法律法規的自覺性,自覺遵守廉潔從政各項要求。
(二)進一步明確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
1.切實加強領導干部學法守法用法。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領導干部要把憲法和法律作為學習的重要內容,帶頭學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堅持和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法制講座、法制培訓、法律知識考試考核、重大決策前的法律咨詢審核等制度,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經常化、制度化。加強領導干部學法守法用法情況的督促檢查和年度評估考核,把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等考核結果作為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2.大力推進公務員學法守法用法。加強通用法律知識和與履行職務相關的專門法律知識學習,不斷提高公務員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公務員法律學習教育和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定期開展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和新頒布法律法規專題培訓。公務員每年自學法律的時間不得少于40小時。要積極組織公務員參加住房城鄉建設專業法律知識考試,考試成績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任職、定級和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考試不合格者,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3.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宣傳教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人員尤其是從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人員應當熟練掌握和運用與執法工作相關的共用法律法規和住房城鄉建設專業法律法規,按照法定程序執法,正確使用自由裁量權,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持有執法證件。申領執法證件,應當經過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實施的住房城鄉建設專業法律法規知識培訓考試。其中,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法制及執法隊伍管理機構負責人、執法隊伍大隊長(含副大隊長)以上及業務骨干的培訓由省廳直接組織,其他人員的培訓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省廳統一命題考試、統一組織監考、統一組織評卷。考試不合格的,有關部門不予核發執法證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與有關部門聯合對全系統行政執法資格實施動態管理。每年要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新頒布的住房城鄉建設專業法律法規培訓考試,考試不合格的,暫停其執法活動;補考不合格的,提請有關部門收回執法證件、公告作廢。對擬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要統一組織專門的法律知識考試。
4.積極開展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結合企業管理工作需要,加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與企業經營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增強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辦事的意識。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等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建設法律法規,提高依法經營管理水平和執業水平。注冊執業人員繼續教育要有一定比例的法律知識內容。進一步完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在企業依法經營管理中的作用。加強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他們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
5.加強建設領域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突出遵紀守法、依法表達利益訴求等內容的宣傳,在農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場所及主要活動場所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注重法制宣傳教育與法律服務相結合,提高農民工的法治觀念。要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建設領域用工單位對農民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的責任,用工單位要將農民工法制教育作為本單位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內容,建立農民工學法用法制度,通過工地宣傳欄、訂閱法制報刊、開辦民工學校等各種途徑和方式,對農民工進行安全生產、勞動和社會保障、工會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宣傳教育,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加強面向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與法律服務的同時,要加強對用工單位學法用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三)深化“法律六進”主題活動,積極開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
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繼續深化“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主題活動。突出服務科學發展主題,立足提高公務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化“法律進機關”活動,不斷增強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能力;立足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深化“法律進鄉村”活動,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立足推進規劃、物業等管理創新,深化“法律進社區”活動,提高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水平;立足培育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大中專院校青少年法律素養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進學校”活動,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立足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深化“法律進企業”活動,提高住房城鄉建設企業核心競爭力和依法防范風險的能力;立足促進全社會法治化進程,深化“法律進單位”活動,營造良好法治氛圍。要結合本地實際,針對不同對象特點,采取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性,加強長效機制建設。
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通過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在全系統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權威的氛圍。要充分發揮各類板報、墻報、宣傳櫥窗、宣傳長廊、農民工夜校等傳統法治文化宣傳陣地的作用,不斷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的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依托現代通信手段和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媒介,開辟普法專欄、專版,通過普法短信、文藝節目、法制動漫、遠程教育等寓教于樂、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工作,增強法治文化的輻射力和滲透力;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網站要努力成為群眾學習法律知識、獲得法律教育的有效途徑。要進一步強化以人為本的理念,尊重人民群眾在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中的主體地位。立法過程中要積極采取聽證會、公開征求意見等方式,反映社情民意,提高立法質量;執法工作中要大力推進執法公開,努力做到辦案一件、教育一片;行業依法治理中要突出抓好涉及經濟社會特別是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專項依法治理,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法治的實惠、法治的力量。積極開展法律知識競賽、法制文藝匯演、法治人物評選、法律援助等活動,在城市廣場、公園、風景名勝區等公共場所建立固定和流動的法制宣傳設施;利用“12319”熱線等形式,將法制宣傳融入法律服務之中。要充分發揮輿論的正面引導作用,通過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以及集中開展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周、宣傳月等活動,注重采取以案說法、以案釋法,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說服力,努力使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體現時代特點,滿足人民群眾學法用法需要。
三、扎實推進依法治理
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依法行政的意見》,扎實推進依法治理進程,不斷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
要圍繞加快城鄉建設和推進新型城鎮化科學快速發展的基本要求,進一步加快立法進度,優先解決住房保障、市場監管等方面法律法規相對滯后的問題,逐步完善全省住房城鄉建設法規體系。要堅持依法立法、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正確認識和把握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確保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體現。
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發布程序。嚴格依法制定規范性文件,各類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制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規范性文件,要公開征求意見,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并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健全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堅持立、改、廢并重,及時提請省人大和省政府修改或廢止不符合科學發展、不利于中原經濟區建設、不符合客觀實際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要清理一次,清理結果要向社會公布。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自覺接受備案審查監督。
(二)健全行政決策機制
嚴格依法決策,確保行政決策的主體、程序、內容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充分發揮法制機構、法律顧問和法律專家的作用,重大決策前法制部門要進行合法性審查,組織法律專家會審,防止越權決策、違法決策。建立健全重大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增加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對住房保障、城鄉規劃、房屋征收補償、市政公用事業發展、標準規范等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要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評估,實現風險可控。完善重大決策事項聽證和決策評估制度,提高決策的預見性、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加大行政執法力度
以維護公共利益和規范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秩序為目標,加強城鄉規劃、房地產市場、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節能減排、住房公積金、工程建設標準執行等方面執法力度,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規范公共服務,確保住房保障、市政公用等政策的落實。狠抓重點領域的專項治理,加強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內外的協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加大建筑市場動態監管力度,每年動態核查企業數不少于企業總數的5%。
(四)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隊伍服務管理能力
規范執法主體,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認定制度。界定執法權限,明確委托執法的依據、事項、權限和時限,嚴查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和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健全行政執法程序,細化執法流程。加大對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的培訓,提高執法水平和質量。創新執法理念,改進工作方法,堅持公正執法、文明執法,不得粗暴對待當事人,不得侵害執法對象的人格尊嚴。建立健全執法隊伍組織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進一步樹立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隊伍新形象。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辦案管理系統,及時發現違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人員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將執法資格認證查詢、監督舉報、培訓考核等信息錄入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執法情況的監管,努力提高全系統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管理水平。
(五)強化行政執法監督
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及時調整、梳理行政執法依據,明確執法責任。通過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質量考核、滿意度測評等方式,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評議考核。完善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對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濫用職權、粗暴執法的行政執法人員,要依法追究責任。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細化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嚴格執行相關制度,推行行政處罰事前提示、事中指導、事后回訪制度,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處置與疏導結合,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省廳將逐步健全行政執法監督體系,重點加強對城鄉規劃、房地產開發、工程建設、住房公積金、市政公用事業等重點領域和行政審批、招標投標、資質資格審查等方面的執法監督。各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責和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強對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力度,下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每年要向上一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書面報告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重大行政處罰決定要及時向上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同時要自覺接受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和司法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拓寬群眾監督渠道。
(六)依法解決行政爭議
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矛盾糾紛中的作用,努力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初發階段和行政程序中。暢通行政復議渠道,簡化申請手續,方便當事人提出申請。對依法不屬于復議范圍的事項,要認真做好解釋、告知工作。進一步細化和完善行政復議程序,規范受理、審查、決定、監督等環節。深入調查了解案情,注重運用調解、和解方式解決糾紛,調解、和解達不成協議的,要及時依法公正作出復議決定,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該撤銷的撤銷,該變更的變更,該確認違法的確認違法。行政機關要嚴格履行行政復議決定,對拒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復議決定的,要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健全行政復議工作機構,充實行政復議人員,確保行政復議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行政復議人員辦理。建立健全適應復議工作特點的激勵機制和經費裝備保障機制。加強對行政復議人員的培訓,行政復議人員每年要組織專門的業務培訓,切實提高行政復議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辦案能力。落實重大行政復議決定報上級行政復議機關備案制度,定期報送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報表和行政復議案件分析報告。
(七)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
重點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深入推進市政公用事業領域的辦事公開。主動通過政府公報、門戶網站等形式公開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要依法在規定時限內予以答復。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和保障機制,定期對政府處息公開工作進行評議考核。推進辦事公開,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拓寬辦事公開領域,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
四、加強組織領導,為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機構,明確領導職責,建立和完善會議制度、年度工作匯報、工作督查等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由部門法制機構承擔,由其具體負責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積極面向社會開展本部門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要將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納入本行業、本單位的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力戒形式主義,要務求實效。
(二)健全考核評價和監督激勵機制。逐步建立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評估考核機制,完善評估考核指標體系;建立健全激勵監督機制,開展規劃實施的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和專項督查工作,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對問題突出的,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改進。定期對本地、本系統的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價、表彰獎勵。要積極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建立健全制度,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11年10月底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五年普法依法治理規劃并做好宣傳動員,2013年省廳將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實施本規劃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組織各地交流經驗。2015年下半年,按照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由上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總結驗收,并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三)落實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經費保障。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安排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專項經費,解決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在人員、教材、經費、設施等方面的困難。并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工作需要,不斷加大對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經費的投入。充分保障經費落實到位,努力創造良好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條件,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四)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大力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方面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健全法制機構,把政治素質高、法律素養好、工作能力強的干部充實到法制機構,并加大對法制干部的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保障法制機構經費,改善辦公條件,為法制機構開展工作創造必要條件。要培養專兼職相結合的法制宣傳教育隊伍,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者學習培訓活動,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質、業務能力和組織指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