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鄭州市城建委積極規范招投標監管工作程序,深化監管工作的細節管理,探索完善招投標監管制度,不斷促進招投標監管工作發展。一是代擬出臺《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統一招標代理行為、招標資格條件設置、類似工程業績要求、投標保證金退還等問題,確保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活動的一致性。二是完善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及時對實施的2016定額與目前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的沖突問題進行修改,明確評標需求。三是認真做好直接發包項目的備案管理,完善我市非國有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直接發包備案管理措施,減少審批環節,提高辦事效率。全年共監督招投標項目820項、建筑面積1323.9萬平方米、工程造價500億元,占年度目標360項的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