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許昌市房地產市場監管,日前,許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臺文件,對該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進行補充通知。
通知指出,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等級的不同,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金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監管金額方面將有所不同。其中,信用等級為AAA級的開發企業,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帳戶內的資金余額按初始監管資金總額的1%監管;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按應繳納總額的30%繳納;信用等級為AA級的開發企業,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帳戶內的資金余額按初始監管資金總額的3%監管;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按應繳納總額的50%繳納;信用等級為A級的開發企業實行正常繳納,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帳戶內的資金余額仍按初始監管資金總額的5%監管;信用等級為B級的開發企業,則實行信用限制機制,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帳戶內的資金余額提高5個百分點,按初始監管資金總額的10%監管,對新建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比例在原有基礎上提高0.5個百分點。
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等級以許昌市房地產開發協會公布的評定結果為準,各相關部門應按照等級評定結果,對開發企業實施監管和服務。該通知自2017年7月1日正式實施。2017年7月1日以前辦理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開發項目,仍按原監管辦法實施監管。(信息員:田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