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開展2017 年度河南省建設工程“中州杯”獎
(省優質工程)評選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17〕39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河南省建設工程“中州杯”獎(省優質工程)是經河南省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批準設立的重要獎項。為做好2017年度該獎項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據職能,認真組織做好推薦、上報工作。
一、申報要求
1.申報“中州杯”獎本著企業自愿的原則;
2. 申報的工程為2014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期間竣工驗收并備案的工程;
3.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建設主管部門填寫推薦表(附件1),加蓋單位公章,推薦兩項及以上工程的,應注明工程的排序;
4. 推薦工程所涉及人員數量要求:
(1)申報工程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下或造價在3000萬元以下:施工總承包單位推薦3人、參建單位(指完成申報項目建安工作量15%以上或工程結算額超過500萬元以上,且質量較好的施工單位或安裝單位,下同)推薦1人、勘察單位推薦1人、設計單位推薦2人、建設單位推薦1人、監理單位推薦1人、質量監督單位推薦1人、安全監督單位推薦1人;
(2)申報工程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含2萬平方米)以上3萬平方米以下或造價在3000萬元以上7000萬元以下:施工總承包單位推薦4人、參建單位推薦1人、勘察單位推薦1人、設計單位推薦2人、建設單位推薦1人、監理單位推薦2人、質量監督單位推薦1人、安全監督單位推薦1人;
(3)申報工程建筑面積在3萬平方米(含3萬平方米)以上或造價在7000萬元以上:施工總承包單位推薦5人、參建單位推薦1人、勘察單位推薦1人、設計單位推薦3人、建設單位推薦1人、監理單位推薦2人、質量監督單位推薦2人、安全監督單位推薦2人。
5. 申報表中所涉及的人員一旦上報,不得更改;河南省建設工程“中州杯”獎(省優質工程)申報表(見附件2);
6. 住宅工程入住率應達到40%以上,入住用戶須有用戶評價意見(見附件3);
7.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評審管理辦法對本市(縣)推薦參加評審“中州杯”獎的工程進行嚴格把關,發生過安全事故、多次或嚴重違反揚塵治理要求的工程不得申報,要確保申報工程資料真實、準確、齊全。
二、申報工程分類
“中州杯”獎評選工程分為:
1. 住宅工程;
2. 公共建筑工程;
3. 市政園林工程;
4. 工業交通水利工程。
三、申報資料
1. “中州杯”獎申報表一式二份及電子版;
2. 省優質結構工程;
3. 省級優秀勘察設計成果;
4. 省級及以上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
5. 市優質工程獲獎證書;
6. 省級及以上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
7. 優秀QC成果獲獎證書;
8. 綠色建筑獎、省級及以上工法、國家發明及實用新型專利、國家及省市級科技進步獎、綠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BIM成果應用獎、國家及省市級建設工程優秀項目管理成果等證書;獲得以上獎項的,可作為加分項;
9. 市級及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10. 工程合同,有參建單位的應有參建合同;
11. 工程竣工驗收文件和備案證明文件;
12. 業主或使用單位總體評價證明;
13. 工程總決算證明;
14. 反映工程全貌和工程重要部位的彩照20張,并附文字說明;
15. 以優盤報送的工程音像資料一份(申報時不報送工程音像資料,專家現場復查時播放,工程復查結束后10日內報送至河南省建筑業協會);
16. 以上1-14條所列資料僅申報表提供電子版,其它資料全部A4紙裝訂成冊。申報條件及申報資料的具體填寫要求等除附表外,其余參照《河南省建設工程“中州杯”獎(省優質工程)評審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執行。
請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建設主管部門將紙質資料和電子版(附件2和附件6優盤拷貝,按推薦順序排列)統一報送至河南省建筑業協會,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時間
從文件下發之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
五、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河南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
聯系人:王宏0371-66224277
資料受理單位:河南省建筑業協會
聯系人:趙娣 聶亞斌 0371-56053287 56053278
附件:1.2017年度河南省建設工程“中州杯”獎(省優質工程)推薦表
2.河南省建設工程“中州杯”獎(省優質工程)申報表
3.河南省建設工程“中州杯”獎(省優質工程)用戶評價意見
4.河南省建設工程“中州杯”獎(省優質工程)申報資料中關于工程音像資料和存檔照片的制作要求
5.申報資料時間安排表
6.推薦匯總表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