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印發《2017年全省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這份對樓市的監管工作要點提出,建立完善預警機制,督促指導各地摸排延期交付樓盤底數,探索創新解決路徑,妥善處置“爛尾”項目。
對2017年江蘇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的總體思路,這份監管要點指出,“圍繞保持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堅持穩市場與防風險并重”等。
在具體“抓手”上,監管要點提出,重點對開發企業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捂盤惜售或者未明碼標價等行為和中介機構惡意炒作、捆綁收費、侵占或挪用交易資金、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等行為進行整治。
在加強房地產交易和產權管理方面,文件提出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加快省級系統與各市對接,盡快實現數據導入、互聯互通,繼續做好干部住房核查工作。
在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方面,文件提出,支持南京、蘇州、無錫、常州、徐州、揚州等城市開展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試點,搭建住房租賃信息政府服務平臺,培育專業化住房租賃機構,推進住房租賃規模化經營。在積極推進貨幣化安置方面,文件指出,按照因城因地施策去庫存的要求,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推動經濟發展和提高群眾居住條件為目的,指導商品住房庫存量大、去化周期長的三四線城市,通過政策性補貼、搬遷獎勵等優惠政策,引導被征收人選擇貨幣化安置,鼓勵群眾自主購買市場存量房源解決住房問題,提高三四線城市房屋征收項目貨幣化補償比例。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7.03.29 朱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