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實施滇池水環境保護治理“十三五”規劃的關鍵之年,昆明市將以問題為導向、以項目為抓手,采取綜合措施,全面推進滇池保護治理各項工作。2017年計劃實施100個滇池保護治理項目,完成投資33.1億元,確保流域水質在去年基礎上穩定改善,滇池外海、草海水質穩定Ⅴ類。其中,將在滇池流域實行水環境區域(河道)生態補償機制,依據水質斷面考核和污水治理任務完成情況,在河道上下游相關縣(市)區和開發(度假)區間進行經濟補償。
實施100個建設項目
根據滇池保護治理“十三五”規劃和2017年滇池保護治理工作目標,今年,昆明將加快推進主城及環湖截污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工程、昆明主城西片調蓄池工程(二環路外)、滇池外海主要入湖河口及重點區域底泥疏浚工程、新寶SS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大板橋段)等22個“十二五”規劃結轉項目建設,力爭在年底前至少完成8個項目。同時,將加快推進昆明主城西部污水處理廠增量擴建工程(昆明市第十三水質凈化廠建設工程)、草海及入湖河口清淤工程、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倪家營水質凈化廠調節池工程、王家溝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等38個在建項目的實施,力爭在年底前至少完成11個項目。此外,推動昆明主城北部合流污水處理廠(第十四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冷水河沿岸村莊截污工程、盤龍區清水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等40個新建項目開工實施,力爭在年底前完成12個項目。
全面深化河長制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有關要求,今年昆明市制定出臺全面深化河長制的工作意見及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市、縣(市)區和開發區、鄉(鎮、街道)、村(社區)、村小組“四級河長五級治理”體系,各縣(市)區將于6月30日前制定出臺相應的河長制工作方案。
區域(河道)生態補償機制
按照“誰受益誰補償、誰污染誰付費”原則,在滇池流域實行水環境區域(河道)生態補償機制,依據水質斷面考核和污水治理任務完成情況,在河道上下游相關縣(市)區和開發(度假)區間進行經濟補償。4月1日啟動新運糧河、西邊小河、新寶象河3條河道試點,年內在滇池流域全面實施。4月30日前制定出臺滇池流域實行水環境區域生態補償和河道綜合服務管理市場化運作兩個辦法。
水質凈化廠提質工程
開展第一、三、七、八、九水質凈化廠出水水質提質工作,深度降氮降磷,提高出水水質,力爭年內完成第一、第九水質凈化廠提質改造。洛龍河水質凈化廠水質提升試驗示范項目建設將于6月30日前完成并投入運營。
河道微污染水治理:去年我市在廣普大溝、老運糧河、小沙溝等河道進行了河道微污染水治理試驗示范,取得明顯成效。在此基礎上,今年將在滇池流域,特別是在草海、官渡六甲等片區河道進行推廣運用,消除不達標水體。
集鎮、村莊污水處理:制定出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有效及長效的管理辦法,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專業運行維護、嚴格監管的機制,同時利用互聯網和在線監測技術,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監控信息系統,確保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
滇池藍藻水華防控:采取工程措施與機械打撈相結合的方式,加大滇池重點水域藍藻水華的清除力度,減輕藍藻水華富集,5月31日前完成滇池外海北部水體置換通道提升改造工程建設。
滇池水位調控:3月至5月滇池草海水位控制在1886.2米以內,外海水位控制在1886.8米以內,促進沉水植物恢復,進一步提高滇池湖體生態系統的健康程度,提升內源自凈能力,防控藍藻水華。
海綿城市建設:按照海綿城市“滲、滯、蓄、凈、用、排”的功能要求,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積極申報國家海綿城市建設試點,提高城市雨水徑流的積存、滲透和凈化能力,減少城市降水徑流面源污染。年內完成19平方公里海綿城市建設。
片區管網截污治污工程
重點解決好污水管網建設“最后一公里”問題,完成152公里管網建設。啟動第十四污水處理廠建設;推進空港經濟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完成環湖截污東岸配套收集系統完善項目;完成主城西片區排水管網(二環路外西山區)完善項目6公里;完成老舊排水管網改造項目建設投資1億元。
河道及支流溝渠整治:推進寶象河、海口河、清水河、冷水河等河道及臭水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6月底前海河要從全國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臺實現銷號,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滇池湖濱生態建設:結合片區開發建設推進拆除38.54萬平方米、提升改造24.5萬平方米;實施滇池流域面山植被修復工程,完成未成林造林補植和幼林撫育10000畝。全面完成官渡區星海半島湖濱生態濕地及觀音山南、觀音山北生態濕地建設工程,啟動西華濕地建設,修復草海片區湖濱生態濕地。
湖濱生態濕地維護管理:制定出臺《滇池湖濱濕地維護管理辦法》,加強濕地管理維護和監管,發揮濕地生態景觀效益。
草海及周邊水環境整治提升:在老運糧河開展源頭混合水、污水生物處理試驗工程,提升河道水質,進一步削減入湖污染負荷。運用新型生物技術,采取分散式處理方式,完成鄭河路溝、漁村溝、小沙溝等支流溝渠治理。啟動建設草海大壩加固提升及水體置換通道建設工程,確保今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加快推進第十三水質凈化廠、主城西片(鄭河路溝)調蓄池、草海及入湖河口清淤;啟動第三水質凈化廠配套調蓄池建設。
摘自 《昆明日報》 2017.03.17 記者 孫瀟